上月我曾提過,看到巴比倫罪惡之城,又跟大家查考創世記中的所多瑪城這「滿城罪惡」的東西時,想到香港,Twins成員「阿嬌」被劍拍事件又有沒有喚起你甚麼?
近來因為「阿嬌」被偷拍事件再次引起傳媒熱論藝人私隱問題,我想,問題並不在於私隱與否,這是道德問題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有社會責任,面對、對抗社會歪風,活出我們所信的上帝是聖潔、公義的上帝。
「潛移默化」的毒藥
「偷拍」、「偷窺」等事都是在當事人不同意或不知情下進行,因此我們稱之為「偷」,那「偷」是罪嗎?當然是!對罪惡視若無睹?請看上帝怎麼說:
「人子啊,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,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,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。他見刀劍臨到那地,若吹角警戒眾民,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,刀劍若來除滅了他,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。他聽見角聲,不受警戒,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;他若受警戒,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。」(結33:2-5)
上帝的標準我們是知道的,我們若知道這標準而沒有反應,我們便有責任,到審判之日,若上帝問你:我賜給你所居之處,你有為它守望嗎?罪隨著文化被扭曲而漫延,你做過甚麼保護你的?舍與家人免有罪的侵蝕,你又做過甚麼?
所謂「文化」也有「潛移默化」的功能,意思是,一些現象普及了,大眾廣為接受了,視之為理所當然後再拿出道德標準來量度,會被視被「保守」、「落後」、「教條主義」,堅持反對同性婚姻已淪落到這地步,下一項會否就是「偷窺」正常化?
商人唯利是圖,寧願被?被罰也要險一試,在商業角度上他們成功了,原因是他們明白香港市場的心態,可謂對市場有清晰的掌握,其他,則不在考慮之列。香港的市場怎樣?是邊?邊買,這是假冒為善!
罪隱藏在「市場」
今日媒體被視為商人的賺錢工具,商人看到市場接受甚麼便賣甚麼。那偷規的、淫賤的、變態的封面更能吸引人購買,如果賺錢是唯一目的,何樂而不為?誰是他的銷售對像?你!
如因為這類封面而購買該類雜誌,甚至觀看這類電影、漫畫、網上遊戲,這只反映購物者就是那偷規的、淫賤的、變態的。
所以作為基督徒,應立即停止成為這「市場」的一部份,不再購買所有這類的出版或製作,包括書刊、雜誌、漫畫、電影、遊戲等等。因為你就是那「市場」,只有「市場」才能阻止歪風漫延。
面對罪的三「不」
也許你會問,少我一份也不會影響他的出版或製作!對的,但若多一個、又再多一百個、多一千個情況又怎樣?請記著,上帝必審判。若我們繼續沉默不言,因著「潛移默化」的影響,我們會變成所多瑪。試問有誰生來是甘願又主動去犯罪?記得上帝怎樣審判所多瑪?亞伯拉罕因為姪兒羅得的原故,向上帝請求不要滅所多瑪,上帝也答允,只要這城有十個義人祂都會手下留情。
可是,這城連十個義人也沒有,就連逃離該城時,耶和華的使者也不許羅得回頭看,因為對罪惡是不能眷戀、不容留有餘地的。(詳參創18-19章)
當我們以自己一個人不能發揮影響力為理由不去對抗罪的污染時,就等如前文提到,罪便歸到你的頭上。
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」(詩1:1)
詩人提醒我們面對罪的態度,我們應是「不從」、「不站」、「不坐」,面對今日的處境,我們更應:「不買」、「不看」、「不想」。
為你,為你下一代而行動
使徒約翰提醒我們要逃避世上情慾的引誘:
「因為,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惟獨遵行神旨意的,是永遠常存。」(約壹2:16-17)
報刊雜誌等類帶來的是「眼目的情慾」,進一步就是「肉體的情慾」,要遠離、要逃避,也要制止。回頭想一想,社會的道德標準不斷下降,由男女拍拖拖手、擁抱、接吻、到婚前性行為、同居、一夜情、進而性濫交、同性戀、雙性戀、人獸交等,尺度越見寬鬆。從前一同出街已是拍拖的表現,後來拖手出街才算、再後來上床便是拍拖,現在,上床也算不得甚麼,一句:「大家都是成年人」便算。本來偷偷做的,跟著公然做,再跟著便要求合法化,這不是社會的進步,而是罪惡權勢的得勝!
雜誌封面及內容也一樣,由「八掛」開始,偷拍、移花接木、「作料」,這次成功增加銷售量,下次便會更過份!
長此下去,你想像到下一代的光景會怎樣嗎?我不敢假設下去。弟兄姊妹,請立即停止向「罪惡的權勢」妥協,斷絕一切的往來,「不買」、「不看」、「不想」,不再讓這資訊入屋!不要讓罪生根,要立即行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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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你好, 冒昧來打擾. 現今社會的傳媒風氣實在是很有問題. 小弟剛巧也寫了一篇以此為題材的寓言小故事, 誠意邀請你過來參觀一下, 請多多指教!
小抹香鯨擱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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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雄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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