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四來到美國,除了13小時飛行期間沒有休息外,下機後還有兩個會議,加上交通時間,一直忙到這裡的晚上10點。由離開家裡張床到睡在酒店的床上,足足29小時!可以連續睡上十小時,真幸福,很感恩。
昨日來到了另一間酒店,完成計劃中的工作後,收到一個本地同工的電話,談妥他與我在週日的工作安排後,順便問了他一句我可以如何去LA downtown時,他說:我現在來接你,車你走一轉吧!好,15分鐘後見!
回來時,已差不多一點。上床的時間約在兩點前,怎料未到六點便醒來,看了一陣電視、打電話回家、上網、回電郵、寫報告……應該到中午吧……?,十點???點解今早時間過得這樣慢????
